114年「全國模範勞工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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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最近更新於 14 十月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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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表揚優秀勞工獻身社會服務精神,本會配合勞工局舉辦「全國模範勞工」選拔。
一、參加全國選拔者請於114年11月14日前將相關資料函送台南市政府勞工局
(730201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,吳宜家小姐 ,電話:06-6322231#6943)
參選者須於公司服務滿4年以上,逾期或資料不全恕不受理 (以郵戳為憑)。
二、請將無不良紀錄證明書及參選人切結書正本各一份、選拔表及佐證資料各8份,(請勿裝訂成冊並一律以A4規格,勿加紙質以外之包裝或封面),寄至勞工局辦理選拔作業,規格不符或逾期薦送者,不予受理。另有關上開資料,概不退還,相關文件如有需要留存,請自行備份留存。
三、其餘參選細節請詳閱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。
四、表揚活動及方式如下:
(一) 表揚活動:由勞動部於115年五一勞動節前洽適當場所舉行表揚活動。
(二) 獎勵:
- 每人頒發獎座一座、當選證書一紙、紀念品一份及獎勵金新台幣一萬元
- 呈請 總統召見嘉勉
- 國內或國外參訪 (以勞動部規劃)
★前項所訂表揚活動時間及獎勵,得視勞動部當年度預算及實際需求調整之
五、附件檢附全國模範勞工申請資料,再請自行下載參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