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四月20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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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「全國模範勞工」

為表揚優秀勞工獻身社會服務精神,本會配合勞工局舉辦「全國模範勞工」選拔,請 貴公司推派一名優秀勞工參選,並且檢附「全國模範勞工」公文、活動要點、選拔表等相關資料,有需要的會員廠商請自行下載,以下為活動說明請各會員廠商配合辦理。

一、參加全國選拔者請於111年12月16日前將相關資料函送台南市政府勞工局(708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8樓,向思蓉小姐、電話:(06)-2991111#1051),參選者須於公司服務滿4年以上,逾期或資料不全恕不受理(郵戳為憑)

二、請將無不良紀錄證明書正本及參選人切結書正本各一份,選拔表及佐證資料各10份(請勿裝訂成冊並一律以A4規格,勿加紙質以外之包裝或封面),寄至勞工局辦理選拔作業,規格不符或逾期薦送者,不予受理。另有關上開資料,概不退還,相關文件如有需留存,請自行備份留存。

三、其餘參選細節請詳閱附件表揚要點及全國模範勞工選拔。
      ►「一百十二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-含附件」此檔案只需檢附附件一、附件二

 

四、表揚活動及方式如下:
(一) 表揚時間:由勞動部於112年五一勞動節前舉行表揚活動
(二)表揚地點:由勞動部洽適當場所辦理
(三)獎勵:每人頒發獎座一座、當選證書一紙、紀念品一份及獎勵金新臺幣一萬元整(暫訂)
(四)其他獎勵:
1.呈請總統召見嘉勉
2.國內或國外參訪(參訪地點由勞動部決定)
♦前項所定表揚活動時間及獎勵,勞動部得是當年度預算及實際需求調整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