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四月2024

首頁 > 最新資訊 > 法規新知 > 107.11.08「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」公告事項第16項及第1項表1修正草案預告

107.11.08「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」公告事項第16項及第1項表1修正草案預告
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7年11月8日預告「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」公告事項第16項及第1項表1修正草案,此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,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惠予提供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,相關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公告對照表詳如附件,請自行下載參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