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.05.11修正「指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事業」之名稱為「指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第二項之事業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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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05月11日公告修正「指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之事業」之名稱為「指定廢棄物清理法第二條第二項之事業」,公告公文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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