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空氣污染防制法」自107年8月3日生效

空氣污染防制法此次修正重點主要為:加強空氣品質維護管理、提升固定污染源管制力道、增加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、加重罰則、建立不法利益追繳與罰鍰並行機制,以及鼓勵公私場所內部員工檢舉不法等,詳如附件,請自行下載參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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